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四川省商标战略(2011--2020)》(川办函〔2011〕29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商标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广府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商标发展和品牌建设,进一步发挥商标在促进朝天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原则,牢固树立“创一个品牌、兴一个企业、富一方经济”理念,以商标战略体系化、商标运用品牌化、商标发展国际化为抓手,以做大农产品商标、做强工业商标、做优服务商标为重点,打造和认定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广元市知名商标,实现我区注册商标总量快速增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商标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区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件,四川省著名商标达到2件,广元市知名商标达到8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4件,商标有效注册量增长到200件。
(二)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商标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重要性的认识,主动争创商标品牌。通过推进商标发展,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维护商标权益投入进一步增加,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明显提升。
(三)商标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不断拓展商标的品种和门类,商品商标向特色农副产品商标、工业商标、旅游商标、服务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多元化方面发展,使商标结构更趋合理。进一步壮大地理标志商标队伍,促进具有朝天特色的农产品资源转化为现实市场力,提高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园区企业扩大注册商标量,创建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发挥主导产业的商标集群效应;依托我区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广元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商标。
(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改善商标法制环境,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减少、商标使用行为更加规范。有效发挥商标在构建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中的主要作用。
(五)全社会商标意识进一步提高。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符合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基本建立。商标知识日益普及,商标专用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日益改善。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商标注册的扶持力度。鼓励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凡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认定的区内企业,区商务、金融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凡申请涉农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区食药工商、商务、农业、林业、税务和金融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二)完善商标发展激励机制。区政府继续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市知名商标的所有权人,分别按照每件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培育扶持商标发展的有关部门,每年由区财政预算必要的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商标发展相关工作。
(三)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要把商标富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商标富农工程,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保护工作。围绕朝天区核桃、蔬菜、食用菌等农产业,依托“一村一品”,推动“一品一标”活动,开展精准扶贫送商标活动,挖掘和支持涉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相关部门对涉农且拥有注册商标注重品牌建设的企业、农专社要优先支持涉农资金,做到“既有量的扩张、又有质的提升”,促进我区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要加大对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运用管理和保护的指导力度,引导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运用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提质增效,打造一批具有新、优、特农产品品牌,促进我区特色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四)深入推进“商标战略进园区工程”。深入开展商标发展试点示范建设,以省、市试点示范为引导,深入推进朝天区商标战略进园区示范指导站、示范企业和示范县(区)建设;创造条件力争把我区建设成为省级商标战略示范区,争取商标品牌发展资金;指导企业创建商标示范企业;积极探索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和指导外向型企业探索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服务“朝天造”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通过试点示范,引导和带动我区企业以商标品牌闯市场、提效益、促发展。
(五)组织企业参加“四大活动”。要支持市场拓展“四大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协助组织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中国商标节”市场拓展四大活动;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广元造”和“朝天核桃节”等地方各类产品推介会,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展示朝天企业的良好形象,为朝天造、朝天品牌拓展市场搭建更大、更广的销售平台。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朝天区推进商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各成员单位支持商标发展的职能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商标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发展商标战略对提升商标权利人市场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大发展的主要意义,大力营造注册商标有益、创建品牌有利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定期开展或者组织参加专业培训,鼓励参加商标展示会、产品推介会,重点宣传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引导广大企业增强品牌商标发展意识。发挥舆论和社会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完善商标发展服务体系。将商标品牌创建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的一项服务举措,帮助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品牌培育、维权保护和经营管理等工作,引导和指导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区食药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运用监督检查、市场准入等行政措施,以及标准、计量、认证等技术手段,组织开展提高技术、提升质量、扩大效益、争创品牌产品、争创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主题创建活动。引导扶持文化、医药、餐饮、旅游、现代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金融、工业企业积极注册、运用服务商标,创建服务行业品牌。
(四)提升品牌影响力。完善注册商标储备库,加强商标培育,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指导企业依法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着力打造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充分发挥品牌聚合效应,提升产品、企业、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企业对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的吸引力。
(五)保护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打击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企业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服务场所和贸易活动中正确使用商标、加强自我保护。
附件:朝天区推进商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玉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乔 强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董长奎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局长
成 员: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旅游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分局、区金融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承担区推进商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商标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建设,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申报工作。协助组织企业参加拓展市场推介活动。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商标注册、培育和保护工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电油气等生产要素和原材料保障供应、重点项目建设、企业融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协调落实工业品牌商标奖励资金。协助组织企业参加拓展市场推介活动。
区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点及旅游相关产业商标的注册、培育和保护工作,深入挖掘人文、自然景观和旅游景点及旅游相关产业的商标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商标价值。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在科技计划、高新技术认定、专利资助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指导、帮助知名品牌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专利成果转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品牌创建,做好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联系协调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品牌商标奖励资金和商标发展工作经费的预算保障工作。对驰名、著名和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在财政贴息等方面予以倾斜。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产品(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
区农业局、区林业和园林局: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专社、新型农业、林业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协调落实农业、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品牌商标奖励资金。
区商务局:加快培育和发展国际知名品牌,引导和支持出口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开展海外商标维权,对其商标国际注册费用予以资金补助。指导企业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协助组织企业参加拓展市场推介活动。
区质监分局:依法监督注册商标权利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行产品质量管理,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建设,加大质量攻关项目投入,强化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夯实品牌质量基础,维护品牌良好形象。
区金融办:推进商标知识产权融资工作,指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贷款。